职务侵占罪三个条件是什么

绍兴越城律师 2025-04-12
法律分析:
(1)主体方面,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但不包含国家工作人员。这就明确了该罪名主体的特定范围,将国家工作人员排除在外。
(2)行为方面,行为人要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包括主管、经手、管理财物等便利条件,非法占有的手段有侵吞、窃取、骗取等。比如利用自己主管财物的权力,私自将财物据为己有。
(3)数额方面,侵占财物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以三万元以上为起点。未达到此标准,通常按一般侵占行为处理。

提醒:
在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时,要综合考虑主体、行为和数额条件。若涉及类似情况,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判断主体资格:要确定是否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若主体不符合,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分析行为性质:查看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主管、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等,将本单位财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不符合此行为特征则不构成。
(三)考量数额标准:确认侵占财物是否达到三万元以上,若未达该数额,一般按一般侵占行为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主体:构成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不算。

2.行为:行为人得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就是利用职权和与职务相关便利,像主管、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据为己有”包括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

3.数额:侵占财物要达到数额较大。司法实践中,一般三万元以上算数额较大。没达到的,通常不算犯罪,按一般侵占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论: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三万元以上,构成职务侵占罪,未达该数额标准一般按一般侵占行为处理。
法律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需同时满足主体、行为和数额条件。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为上,要利用主管、经手、管理财物等职务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将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数额方面,司法实践通常以三万元以上作为数额较大的起点。只有当这三个条件都具备时,才构成职务侵占罪;若数额未达三万元,则可能按一般侵占行为处理。

如果对职务侵占罪或其他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职务侵占罪的构成需同时满足主体、行为和数额三方面条件。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行为上,需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包括主管、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非法占为己有”有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数额上,侵占财物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以三万元以上为起点,未达标准通常按一般侵占行为处理。
2.对于公司等单位来说,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防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行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审计和清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于个人而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贪图非法利益。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临平区看守所电话 嘉兴市看守所电话 绍兴市律师 温州律师 龙游律师 郎溪律师 海宁刑事律师 舟山刑事律师 三门县律师网 宁波市海曙区刑事辩护律师 湖州市吴兴区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市律师 嘉兴市南湖区资深刑事律师 温州市龙湾区刑事律师 安吉县刑事律师 绍兴市越城区刑事律师 宁波市取保候审律师 金华市婺城区取保候审律师 衢州市柯城区刑事律师咨询 湖州南浔离婚律师 龙游离婚律师 宁波海曙房产律师 平湖房产律师 温州龙湾律师哪个好 绍兴上虞律师哪个好 临海律师事务所 杭州余杭法律咨询 嘉兴秀洲刑事律师 武义律师 平湖交通事故律师